讯(记者姜慧梓)今年4月下旬以来,我国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政策。记者6月1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反向开票”实施一月有余,政策开始显效,有企业预计今年可形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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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政策。据了解,此举是为配合我国今年开展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而出台。
“反向开票”,是指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与之相对的“正向开票”,则是人们常见的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反向开票”不是新事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反向开票”。
具体到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意味着,个人在销售废品时,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形成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也就是“反向开票”。
浙江的於育根从事废旧塑料销售已经好几年了,一直和台州一家资源回收企业保持合作关系。於育根说:“以前,我们每次卖完废旧塑料,都需要到税务部门去代开发票,现在收购我旧塑料的公司可以‘反向’直接给我开发票,免去来回跑的麻烦,省了不少力气。”
除了办税更加方便外,“反向开票”还能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涉税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采购环节,以前个人销售废品时,大多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而导致回收企业在销售其收购的回收资源时,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同时,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发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
“‘反向开票’解决了资源回收企业‘第一张票缺失’问题”,广东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反向开票”实施后,资源回收企业能够规范合法地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江苏常州常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刚告诉记者,“反向开票”解决了“源头发票”问题,企业能正常获得成本发票入账,成本核算更加规范,降低了经营风险。通过实施“反向开票”,预计该公司今年形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700万元。
青岛涵奕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高大卫也表示,此次“反向开票”政策出台,解决了一直困扰企业的取票难题,“有了抵扣发票,经营成本也降低了。”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刘金科认为,实行“反向开票”有效解决了资源回收企业长期以来税款抵扣和成本扣除问题,有利于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资本进入资源回收行业,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及时了解开票情况,掌握开票动态,税务总局加强政策跟踪研判,按日汇总统计各地“反向开票”情况,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股票配资利弊,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安全有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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