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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肖胜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
来源 | 《中国外汇》2024年第11期
要点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操作手册和工具书,按业务条线明确办理流程、细化操作要求,以方便外汇局和银行的一线人员清晰准确地办理资本项下相关业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坚持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出台一系列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稳步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为进一步明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近期,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优化金融服务,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指引》修订背景
《指引》是落实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外汇局、银行、企业和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重要遵循。自2013年起,国家外汇局以综合司发文形式对外发布《指引》,每2—4年结合政策变化情况进行修订。本次《指引》修订背景如下:
一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业务办理质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指引》的修订发布旨在使相关主体更好地了解外汇法律法规和业务办理规定,提高业务办理质效;同时,便利外汇局和银行的一线人员清晰理解、准确把握业务办理原则,降低业务操作风险。本次《指引》修订是首次以局发文形式公开发布外汇局与银行办理的全部资本项目业务内容,进一步增强业务办理透明度。
二是精简篇章、优化管理,吸收最新改革成果。本次《指引》修订进一步精简章节,合并重合度较高的篇章和项目,在现有法规基础上明确操作流程,增强指导性和清晰度,便于使用人员参考实操。同时,充分结合相应法规调整、机构改革和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最新成果,优化管理,持续提升资本项目业务办理便利度。
三是积极回应市场诉求,满足业务办理需要。国家外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本次《指引》修订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倾听市场诉求,充分研究论证并吸收采纳公众建议。同时,根据业务实践中经营主体咨询较多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业务的适用情形、办理原则及系统操作流程等细节内容,增强《指引》的操作性和清晰度。
《指引》主要变化和亮点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操作手册和工具书,主要从参考法规、审核材料、授权范围和审核原则等方面呈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按业务条线明确办理流程、细化操作要求,以方便外汇局和银行的一线人员清晰准确地办理资本项下相关业务。2024年版《指引》分为外汇局办理业务和银行办理业务两大部分,共11个章节,80个业务办理项,其中外汇局32项,银行48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精简结构,进一步明晰资本项目管理逻辑。将原“总局”“分(支)局”和“银行”三部分精简为“外汇局”和“银行”两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资格审批等内容重复较多的章节不再区分总局和分(支)局列示;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二是调整业务项目,有效衔接最新法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新增银行境外贷款和资本项目数字化等相关业务办理项。扩充完善2020年版《指引》中个别业务审核原则或注意事项,新增金融机构外债结汇、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等业务办理项,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办理依据。
三是简化登记手续,部分业务改由银行直接办理。例如,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登记及变更登记由原外汇局办理改为银行直接办理;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由原外汇局办理改为银行直接办理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账户开立及资金汇兑业务。
四是优化资金使用,持续提升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结合近几年相关基础性法规的变化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调整优化相应业务办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例如,调整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负面清单范围,明确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可用于“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优化调整资金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负面清单为“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合并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命令函,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事后抽查规则;变更资产变现账户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相关外汇资金可直接划入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以直接结汇使用。
五是结合业务实践,增强业务操作性和清晰度。针对业务办理实践及银行、企业等经营主体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结合近年资本项目改革和便利化措施,细化《指引》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的适用情形、办理原则及系统操作流程等,具体如下:
跨境直接投资管理方面,持续完善管理,兼顾实需与真实性原则。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优化转股并购设立外商直接投资(FDI)企业登记和再投资、利润汇出等业务办理和审核要求;明确境外放款常规注销、FDI可转债出资、外方股东认购A股上市公司可转债等业务情形,明确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兼顾银行展业需要,明确部分外汇登记信息报告要素内容,便利相关业务主体理解和操作,为银行提供优质外汇服务筑好基础。
跨境信贷管理方面,优化账户管理,持续推进跨境融资便利。优化外债账户管理规则,允许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取消异地开户核准,允许确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业到注册地所属外汇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区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外债签约登记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模式,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投注差”模式变更为宏观审慎模式;明确地方政府借用外债应参照“非银行债务人借用外债签约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办理外债登记;明确自贸债、可转债相关外汇管理政策。
跨境证券投资管理方面,放宽登记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和要求。放宽境内股东减持登记、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变更和注销登记、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要求;优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回购的登记及收支要求;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终止结售汇业务办理要求;强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不得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跨境支付手续相关要求。
后续工作建议
《指引》修订体现了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和宗旨。2024版《指引》发布是国家外汇局指导各级外汇局、银行办好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落实好各项便利化政策,提升外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外汇局和银行应做好2024版《指引》的落地实施工作,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并及时向国家外汇局反馈《指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为相关政策执行落地筑牢基础。
加强学习,做好《指引》落地实施工作。各级外汇局应组织好辖内机构和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认真学习《指引》,线下和线上宣传相结合,全面培训和重点宣讲相补充,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银行应深入理解业务办理规定,准确把握业务办理原则,尤其是原由外汇局办理现转由银行直接办理的业务,提升资本项目政策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沟通,发挥好政策落地传导作用。外汇局总分局之间、各级外汇局与银行之间、各经营主体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好外汇政策落地传导“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确保各项惠企便民政策切实传导到银行和社会主体,使相关业务办理主体切实享受到资本项目各项便利化政策带来的红利。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加强换位思考,妥善处理各类问题,耐心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杂症”,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政策获得感,全面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
加强反馈,统筹促便利与防风险。各级外汇局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同时,应指导辖内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增强宏观意识与敏感性,做好监测分析与预警,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银行身处市场一线,既是市场经营者又是政策执行者,在为客户做好外汇服务的同时,应尽职展业,穿透实质,把握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合规开展经营。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加强对各级外汇局和金融机构的监督指导,推动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确保《指引》平稳有序实施并取得实效,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切实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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